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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精神病人福利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7-06-05    作者:    来源:【字体:

吉安市精神病人福利院建设项目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依据2006318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在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信息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及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吉安市精神病人福利院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吉安市吉州区真君山路9号,项目总投资规模为4500万元,项目主体建设工程为住院楼、工娱楼(改造)、后勤楼等。项目建设用地规划面积为30亩,住院大楼及附属设施建筑面积 22000m2,后勤楼3300m2,总建筑面积25300m2,病床数为 500张。配套工程有道路、绿化、围墙、供水供电管网和发电房等。环保工程有一座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依托第三人民医院原有设施)、一个医疗废物暂存间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项目建成后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

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水主要污染物为BOD5CODCrSS和氨氮,项目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和吉安市新源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吉安市新源污水处理厂进行再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赣江,对赣江影响较小。

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食堂油烟等。通过对地下构筑物全部加盖且密封处理,采用植物遮挡、喷洒液除臭措施后污水处理站恶臭对环境影响较小;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噪声、交通噪声和社会噪声,噪声值一般为65105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减振基础、绿化降噪、隔声等措施后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以及生活垃圾,其中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分类进行处理。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同时与相关环境功能区划具有很好的符合性,各类污染物经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治理后均可达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建成后保证污染防治资金落实到位,保证污染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实施“三同时”,则本项目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

1吉安市第三人民医院,  人:康财栋,联系电话:13367068262

2、安徽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51-65774345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您对当地环境现状的看法;您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本项目的建设对该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的作用;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医疗服务行业的发展;本项目实施对当地居民的影响;您对本项目建设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等。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在公告期限内请填表并将主要意见及理由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有关联系人提出意见。(如有不同意者,请注明其依据或理由,否则作为无效处理。)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吉安市第三人民医院

                                                                                                二0一七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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